116年高階計算資源申請與審查時程
- 使用期間:116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六梯次,每梯次使用時間至多八週。
- 收件期間:
- 116年1月、3月、5月梯次於前一年度115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申請。
- 116年7月、9月、11月梯次於當年度116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申請。
- 請下載「高階計算資源申請表」填妥簽章送資訊服務處辦理。
- 審查標準及審查評定方式依照本院「計算服務平台高階計算資源申請暨審查作業規定」辦理。
- 高階計算資源於每年年底前公布次年適用範圍。
- 收費辦法依當年度「中央研究院計算服務平台收費標準」辦理。
- 資源使用請遵循「計算服務平台資源使用管理規定」。
- 聯繫窗口:請洽廖先生,聯繫方式:02-2789-8868,tedl@gate.sinica.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