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目的:
為滿足本院重要的公共及研究計畫之備份需求,本處提供主機備份服務,凡本院助研究員以上/一級單位主管/院本部單位主管或單位資訊業務主管,皆可申請主機備份服務。本項服務以使用者付費為原則,各所(中心)自111年起須分攤相關費用。
二、服務內容:
主機備份服務提供院內重要的公共及研究計畫主機之電腦檔案備份,使用者可安裝備份軟體進行資料備份、主機檔案損壞還原、檔案回溯或回復誤刪檔案,並可保存備份檔案最近7日內的2個版本。
三、申請及異動方式:
請至本處網頁「下載專區」中「服務申請表單」下載填寫「 主機備份服務申請表」 送至本處。本處於收到該申請表的3個工作日內,將依照資源可用程度進行審核作業並予以回復。若欲申請服務異動,請至本處網頁「下載專區」中「服務申請表單」下載並填寫「主機備份服務異動申請表」申請異動。
四、服務說明:
主機備份每年的年度使用量為前一年度的5月1日起至當年度4月30日止之平均使用量。備份資料每年平均使用量不足5TB之所(中心)免分攤相關費用,惟備份資料每年平均使用量5TB以上之所(中心),將依使用量高低而分級進行費用分攤,分攤費用如表1所示。
每年平均使用量 |
每TB分攤費用(新臺幣/元) |
5TB(含)~50TB |
2,000 |
50TB(含)~100TB |
3,000 |
100TB(含)~200TB |
4,000 |
200TB(含)以上 |
5,000 |
表1:使用量區間之分攤費用表
舉例說明:
若貴單位所收到主機備份年度使用量及應分攤費用通知單之平均使用量為85TB時,則該年10月須分攤本處該年度主機備份相關採購案之費用計算方式如下:
(50-5)*2,000+(85-50)*3,000=19萬5,000元(新臺幣)
註1:每年平均使用量之計算方式:將前一年度5月份至今年度4月份的每月使用量 (共12個月),加總後除以12。
註2:每月使用量之計算方式:備份資料+備份資料異動量(含修改或刪除資料),其中「備份資料異動量」係指已備份資料經修改後所產生的第2版本資料量,以及已備份資料經刪除的資料量。